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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考试工作程序

二、申报条件

    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    2、具有中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从事本专业(或相关专业)工作5年以上,经三级艺术形象设计师考前培训,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。
    3、具有大专(或同等学历),从事本专业(或相关专业)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艺术形象设计考前培训,达到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。
    4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从事本专业(或相关专业)工作1年以上,经三级艺术形象设计师考前培训,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。
    5、获得四级艺术形象设计师专业水平等级证书并在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艺术形象设计师考前培训,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。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形象设计师。

三、考试科目、时间和方式

    1、考试科目:
         艺术形象设计专业水平考试包括: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。
    2、考试时间、方式:
         理论知识考试:三级艺术形象设计师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,时间90分钟
         操作技能考核:三级艺术形象设计师专业技能水平考核为现场完成效果图设计(时间90分钟)和完成作品(时间180分钟)

四、要求

    (1)通过培训使学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形象设计的基础知识,并熟练掌握形象设计基本操作技能,培养专业化,系统化,规范化的高素质形象设计专业人才。
    (2)三级生活时尚专业要求掌握人物生活形象设计中的色彩,款式设计以及时尚妆型设计技能等。能根据TPO原则,设计出具有时尚化、独创化、鲜明主题,以及具备整体协助调性的人物形象。
    (3)三级舞台影视设计专业人员应重点了解和掌握艺术造型设计技巧,特别是年龄,效果、气氛化妆知识及技能,并能通过个性化设计,取得较好整体艺术设计效果。

五、收费标准
     三级形象设计师
 1、考试报名费:50元/人
 2、考试与评价费:580元/人
 3、培训辅导费:1950元/人,教材费:150元
 合计:2730元/人

 

 
 
 
 
主教机构:北京市教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批准文号:(89)成教字第10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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